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School of Data Science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广东金融学院诚聘博士公告
广东金融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华南地区唯一的金融类高校。学校由中国人民银行创办于1950年,是一所具有“央行基因”的院校。被誉为“华南金融人才摇篮”和“南粤金融黄埔军校”。
学校现有广州校本部和肇庆校区,新建清远校区,总占地面积近2300亩。学校设有20个学院(校区、部),现有本科专业51个,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体、以金融学为核心,坚持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融合发展。学校开设了金融学下设的全部本科专业,是全国唯一一所拥有金融学类全部十个本科专业的高校。金融学、保险学、会计学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用管理等14个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金融学、经济法学是广东省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3个学科入选广东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重点建设学科。学校作为唯一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参与制定全国本科金融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开办了全国首批、广东首个互联网金融专业和广东首个精算学专业,拥有同类高校中最为齐全的金融学类专业体系。
学校入选广东省首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型试点高校,入选广东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学校以党和国家对金融业和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为引领,向应用型深化、向高端化提升、向特色化发展、向国际化迈进,努力建成中国第一所“金融大学”,做广东金融强省建设的支撑者、区域金融事业发展的引领者和国家金融高等教育的示范者。
根据学校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博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博士人才类别
根据引进人才的学术成就和学术水平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第一类:学术带头人。
第二类:学术骨干。
第三类:优秀青年博士。
其中,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落实事业编制;优秀青年博士按A类合同聘用制人员管理,聘期考核达到学校相应的规定后,可申请转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第一类:学术带头人条件
(一)对本学科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具有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学科某领域有较突出的研究成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8岁以下),且符合下列两项条件者:
1.近5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者主持两项省部级项目;
2.近5年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A 类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B类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以独著或者第一作者在权威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且本人撰写15万字以上视同B级期刊论文1篇,限1篇);
3.成果(排名第1)被中央各部委采纳或以文件或公函形式转发或成果(排名第1)获得中央领导肯定性批示;
4.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
5.有其他特殊学术贡献者。
第二类:学术骨干条件
(一)对本学科有系统的理论知识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潜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8岁(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岁以下),符合下列两项以上条件者;或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近5年主持部级项目1项;
2. 近5年以独立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B 类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 篇且在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以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仅限国外期刊,且须为该论文依托的项目负责人;以独著或者第一作者在权威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且本人撰写15万字以上视同B级期刊论文1篇,限1篇);
3. 成果(排名第1)被中央各部委采纳或以文件或公函形式转发;或成果(排名第1)获得中央领导肯定性批示;
4. 近5年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省级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5. 获得省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
6. 有其他特殊学术贡献者。
第三类:优秀青年博士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掌握本专业的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潜力,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条件: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近5年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B类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独著或者第一作者在权威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且本人撰写15万字以上视同B级期刊论文1篇);
2. 近5年以独立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取得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其中以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仅限国外期刊,且须为该论文依托的项目负责人;博士期间以导师第一、个人第二发表的论文,可2篇折算1篇,折算后仅限1篇);
3. 近5年主持省级项目1项且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在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4. 成果(排名第1)获得省级领导肯定性批示且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在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5. 近5年获省级以上优秀博士毕业生或校级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且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在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6. 有其他特殊学术贡献者。
四、薪酬待遇
第一类:学术带头人。学校将给予安家费13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费30万元,租房补贴20万元,总计180万元的引进经费。工资待遇按广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类:学术骨干。学校将给予安家费6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费25万元,租房补贴15万元,总计100万元的引进经费。工资待遇按广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类:优秀青年博士。学校将给予安家费2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费10万元,总计30万元的引进经费。工资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优秀者,待遇可另行商定。
五、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和工作经历、职称职务情况、科研成果情况)同时发送到我校人事处电子邮箱gdufrczp@gduf.edu.cn及各二级学院电子邮箱(具体见需求表内信息)。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1.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2.本公告所列成果业绩均为博士期间及博士研究生毕业之后取得的。
3.本公告所列的A、B、C类期刊以我校科研期刊目录为准,具体请见附件。@gduf.edu.cn及各二级学院电子邮箱(具体见需求表内信息)。
七、联系方式
1.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527号
2.邮编:510521
3.人事处联系人:蔡老师
4.联系电话:020-37216623

校址: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东路北1号 联系电话:0763-3916217   粤ICP备050088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