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School of Data Science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广东金融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作为大学本科后教育,是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渠道。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4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经学校研究决定,2024年我校继续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现将有关招生录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广东金融学院2024届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符合招生对象要求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3.本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

4.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相关规定;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和独立自主、开拓创新的能力;

5.每人限报1个专业志愿。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专业类信息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为准。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计划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共计100人,学制两年。具体如下:

注:住宿费900-1900元/学年。


四、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1 报名

(1)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审核方式;

(2)截止时间自招生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5日24时截止(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3)材料提交

1)填写完整的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表(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名的扫描件),见附件1;

2)1寸彩色照片1张(电子版);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提供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可以按期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的证明;

5)个人主要荣誉证书扫描件(校级及以上)。

上述材料电子版于2024年6月25日24:00前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我校招生办邮箱(邮箱地址:zsgduf@163.com;请留意我校招生办的邮件回复信息、确认发送成功),各类附件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上传,电子邮件及压缩包的标题为“广东金融学院2024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另请考生填报考生信息采集表(附件2),命名方式: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以EXCEL文件形式随报名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zsgduf@163.com。

2 录取

我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原则,主要依据考生毕业成绩单上的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生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优先录取平均分高的考生。经学校审核,不适合继续在校学习的学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五、新生注册和复查

1.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2024级本科新生报到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3.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培养及管理办法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肆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5.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七、联系方式、监督与申诉

1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7215393

传真:020-37216086

电子邮箱:zsgduf@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gduf.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gduf.edu.cn

2 监督举报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监督电话:020-37216629

传真:020-37216666

电子邮箱:jw@gduf.edu.cn

本招生简章由广东金融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广东省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广东省的相关规定为准。

附件1:广东金融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表.docx

附件2:广东金融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申请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xlsx

校址: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东路北1号 联系电话:0763-3916217   粤ICP备05008840号